智驾“小蓝灯”拟纳入国标:外部灯光系统有哪些新要求?
先说清楚:目前文件为征求意见稿,并非已经生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。文中“建议实施日期”为2028年1月1日,最终技术内容和实施时间以正式发布版本为准。

自动驾驶车辆的外部状态,未来可能不再只是“看灯识车”。围绕自动驾驶标志灯、显示内容、点亮逻辑和灯具组合,汽车外部照明系统迎来一批更具体的技术边界。
先说清楚:目前文件为征求意见稿,并非已经生效的强制性国家标准。文中“建议实施日期”为2028年1月1日,最终技术内容和实施时间以正式发布版本为准。
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于2026年10月20日公开征求《汽车数据安全要求》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,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。
一、这盏“小蓝灯”是什么
自动驾驶系统(ADS)标志灯
《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(征求意见稿)》新增自动驾驶系统标志灯相关要求,拟将其作为自动驾驶车辆外部状态提示的一种专用灯具。
专用光色:蓝绿色
征求意见稿明确,ADS标志灯的专用光色为蓝绿色。它的功能不是装饰,也不是普通氛围灯,而是帮助道路参与者识别车辆自动驾驶功能的状态。
L3及以上车辆的配置提示
征求意见稿针对具备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,对前部、后部及侧面ADS标志灯的配置提出要求。具体配置条件、装置位置和适用范围,应以最终正式文本为准。
二、什么时候亮、谁来控制
功能激活时自动点亮
征求意见稿提出:当车辆激活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功能时,ADS标志灯应自动点亮,且不得手动开启或关闭。
系统退出时自动熄灭
当自动驾驶系统退出时,标志灯应自动熄灭。点亮逻辑需要与自动驾驶系统的实际状态建立直接关联,不能让灯光状态与车辆功能状态脱节。
未启用ADS时不得随意点亮
车辆在公共道路上行驶且未启用ADS时,不得点亮未定义的灯具。道路使用者不应被来源不明、含义不明确的灯光干扰。
三、灯具表达也有边界
除发光徽标外,其他功能不得显示文字
外部灯光应服务于法定信号与车辆状态提示,而非承担复杂的信息发布或营销展示功能。
不能拼出“表情包”
灯具点亮后形成的发光图案,不应构成或者组合成具有人脸、动物面部或其他拟人化图形。
禁止部分交互控制方式
征求意见稿提出,禁止通过手势对灯具进行操作控制,以及通过语音控制关闭灯具等。
四、三个时间点先记住
• 2026年10月20日: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。
• 2026年12月19日:意见反馈截止。
• 2028年1月1日: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安装要求建议实施日期。
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及已获型式批准的车型,部分涉及前照灯调光装置等技术要求的条款设置过渡期,最长为48个月。最终以正式标准及配套实施要求为准。
五、这次同时征求意见的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
1. 汽车数据安全要求(建议实施日期:2028年7月1日)
2.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(建议实施日期:2028年1月1日)
3. 车载无线广播接收系统(建议实施日期:2028年7月1日)
4. 智能网联汽车 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(建议实施日期:2028年1月1日)
5. 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泊车系统安全要求(建议实施日期:2028年1月1日)
六、企业现在可以做什么
主机厂与供应商
先梳理现有外部照明、迎宾动画、灯语、交互控制及ADS状态提示方案,识别与征求意见稿拟议要求可能相关的功能点;同时保留技术意见和测试数据,为后续标准定稿及产品迭代做准备。
检测、认证与技术机构
关注车辆灯具功能边界、控制逻辑、自动驾驶状态判定与试验验证方法之间的衔接。对于尚未明确的试验场景或判定口径,可结合实际工作提出有依据的反馈意见。
行业观察者
不要把“征求意见稿”直接传播为“明年必须执行的新国标”。讨论和转发时,应同时保留征求意见状态、截止日期和建议实施日期三个关键信息。
一页速记
• “小蓝灯”是指拟新增的ADS标志灯,专用光色为蓝绿色。
• 自动驾驶功能激活时拟自动点亮,退出时拟自动熄灭。
• 灯具不能随意显示文字、拼接拟人化图案或通过部分交互方式任意控制。
• 本轮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,反馈截止至2026年12月19日。
• 外部照明安装要求建议于2028年1月1日实施,部分条款拟设最长48个月过渡期。
附件下载
•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(征求意见稿) ↗
• 编制说明 ↗
本文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材料整理,仅作学习与行业交流使用。征求意见稿不等同于已实施标准,具体技术内容、实施日期及过渡安排以正式发布文件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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